关于申报《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规划》建设项目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20-02-03发布:李靖点击:973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的通知》(苏财教函〔2020〕1号)的要求,现需编制我校《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相关学院、部门均可申报本专项资金。

    二、申报项目范围:

    1.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

    2.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及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申报原则:

    各单位申报项目要符合学校总体发展战略及学科建设需要,坚持“大型优先、适度先进”的原则。

    四、申报时间:

     1.各申报单位在过去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和《徐州工程学院申请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2)。

    2. 2020年2月20日17点之前,将附件1、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B322室, 联系人:尹成良    电话:83105272(5272)(同时提供电子文档1份,邮箱:88978072@qq.com)。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要认真分析研究,紧密结合学科、专业长远发展规划撰写项目申请书。

    2.大型仪器设备,需进行充分论证,同意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达到国家评定良好及以上标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及效果。

    3.有能容纳申购设备及配套项目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