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大发明专利》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20-05-08发布:李靖点击:1495

各分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等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大发明专利推荐申报的通知》(苏工办〔2020〕21号)精神,现组织我校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推荐范围:教职工在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成果,而且是2年(2018年3月20日)前整体应用的技术成果,均可申报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绝活,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先进操作(工作)法;近5年内申报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及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

  推荐对象:主要为一线教职工。1.成果、操作法类: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奖、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参评;2. 发明专利类:已获得中国、省专利发明奖、单位负责人不参评。3.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医药类的项目不参评。

  二、推荐申报条件

  (一)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1.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并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二)十大先进操作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十大先进操作法”。

  1.体现“精益求精、严谨专注、专业敬业”的工匠精神,在一线职工当中涌现出的领军人物;

  2.经实践探索和总结提炼形成,并被实践证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普及推广价值的操作法;

  3.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的特点;

  4.操作法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十大发明专利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十大发明专利”。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的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6.第一发明人必须为一线职工或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申报要求

  1.各分工会推荐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发明专利每项不超过1项。推荐的十大发明专利项目一定要有发明专利。

  2.填写《江苏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登记表》、《江苏省职工十大先进操作法推荐登记表》、《江苏省职工十大发明专利推荐登记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或科技创新报告复印件;

  (2)相关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项目验收报告、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

  (3)研发报告(含用户使用反馈意见)复印件;

  (4)成果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5)成果被转让单位证明材料;

  (6)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成果转化所创造效益的材料;

  (7)企业行政出具的证明成果实施、推广、应用情况的材料;

  (8)“成果简介”及“成果详细资料”;

  (9)技能等级和技术职称证明;

  (10)能够证明成果的其它材料。

  3.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须扫描)和纸质版(含推荐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放在一个WORD方档内,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4.5月22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送交校工会,逾期不报。联系人:邢迪雅;联系电话:5832。

  附件:

  1.江苏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登记表

  2.江苏省职工十大先进操作法推荐登记表

  3.江苏省职工十大发明专利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