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受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推迟至本学期初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由开课学院(部门)组织安排,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协助安排考场。
二、课程的考核要求
1.所有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但未考核的课程,均应在第三周结束前完成考核。
2.所有课程的考核内容及形式均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非试卷形式考试需报课程开设学院(部门)审批、备案。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1.试卷印刷保管
学院教务科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接,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文印中心印制单》,于考试前完成试卷的印刷、分装并妥善保管试卷,严防泄密。
2.试卷领取
专业课试卷领取地点由学院教务科安排,统考课试卷领取地点见附件。
3.组织安排
(1)专业课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教务科在学校规定时段内安排;统考课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附件。
(2)监考人员由所属学院教务科负责安排并通知。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至考场。
(3)考试前学院要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徐州工程学院监考须知》,强调监考纪律,同时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4)学生参加考试必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如无有效证件,所属学院应开具有学生照片的纸质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5)监考人员应做好考试记录,填写相关内容,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交学院教务科签收。
4.缓考
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并报学院教务科和教务处备案。未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按旷考处理。
四、纪律要求
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及学生的考前教育。广大师生应从自身做起,努力营造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
考试期间,学校、学院将组织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19-2020-2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xls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19-2020-1学期专业课补考安排.xlsx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务科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