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级优先发展(培育)学科建设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徐州工程学院优先发展(培育)学科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定于2020年7月5日(周日)组织专家对校级优先发展(培育)学科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校级优先发展学科(8个)、校级优先培育学科(6个)。
二、评审内容
对照《优先发展(培育)学科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详见徐工院科发〔2019〕11号)和《徐州工程学院优先发展(培育)学科考核办法(试行)》(详见徐工院科发〔2019〕12号),从学科方向、学科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平台等建设情况、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学科建设亮点特色、存在问题、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等进行汇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校级优先发展(培育)学科建设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徐州工程学院优先发展(培育)学科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定于2020年7月5日(周日)组织专家对校级优先发展(培育)学科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校级优先发展学科(8个)、校级优先培育学科(6个)。
二、评审内容
对照《优先发展(培育)学科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详见徐工院科发〔2019〕11号)和《徐州工程学院优先发展(培育)学科考核办法(试行)》(详见徐工院科发〔2019〕12号),从学科方向、学科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平台等建设情况、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学科建设亮点特色、存在问题、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等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