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届徐州市专利项目奖的通知》(徐知通〔2021〕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利项目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徐州市专利项目奖分设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专利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市专利奖评选: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三)该专利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转化一年以上,附着专利产品当年度销售额或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或实施该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
(四)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单支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专利金奖、市专利优秀奖:
(一)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二)申报专利曾经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三)专利及其产品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
(四)申请人存在失信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徐州市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
(二)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三)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复印件,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四)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物、模型或照片;
(五)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六)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
(七)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八)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九)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
(十)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十一)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评审方式
(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材料,要求申报单位(个人)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初步审查合格的,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将评审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
(三)市专利金奖、市专利优秀奖专家评审规则如下:
(1)进行两轮专家评审,第一轮为材料评审,第二轮为现场答辩评审;
(2)根据材料评审的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排名前15项专利项目入围金奖现场答辩评审;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材料评审得分40%权重、现场答辩评审得分60%权重计算入围市专利金奖项目最终得分,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形成市专利金奖专家评审排序,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对进入市专利金奖现场答辩但未能获金奖的专利项目归入市专利优秀奖评选;按照材料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形成市专利优秀奖专家评审排序,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拟奖励名单;
(6)对于拟授予市专利金奖、市专利优秀奖的候选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现场考察;
(7)同一专利权人获得同一奖项数不得超过二项。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各部门、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发明创造者的申报热情,积极做好本单位优秀专利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严格核查,认真遴选。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推荐前审查工作,要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择优推荐,确保参评项目材料真实有效,优中选优。
(三)按时提交,保质保量。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请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7月22日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阮少伟
电 话:83791202(6202)
邮 箱:kycpt@xzit.edu.cn
地 址:中心校区行政楼A212室
附件:1.徐州市专利奖申报书
2.2021年徐州市专利奖推荐申报表汇总(金奖)
3.2021年徐州市专利奖推荐申报表汇总(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