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入学资格审查: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录取资格复查: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
二、审查内容:
1. 入学资格审查阶段。各学院要在报到期间将新生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招生就业处提供的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要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中实行新生接待人员审查、辅导员复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重点对学生图像信息进行比对,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
2. 录取资格复查阶段。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学籍卡填报、新生体检工作,再次与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中载明的信息进行核对。艺术、体育类新生由相关学院依据同年高考同等要求对学生专业水平进行复测。
三、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 参与审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
3.对于审查中发现的疑点要及时上报、严格核查。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审查结果:
各学院根据对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填写统计表附件1、2,并于2021年10月29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教务处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