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校已出台文件并从2020级开始全面启动劳动教育工作。
为扎实推进劳动教育落地落实,教育厅于近期出台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情况调研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21〕11 号),对所有高校进行全覆盖评估并将抽取部分高校进行实地审查。现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就我校劳动教育的落实强调如下几点:
1. 请各学院及时梳理2020级学生劳动理论课程修读情况,要统计未取得理论学分的学生名单并督促其尽快报名重修。
2.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劳动实践教育涵盖生活劳动、专业劳动、社会劳动三部分,各学院要在前三个学年合理规划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 学院要有实施劳动教育的具体规划材料,每学年要对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的情况进行统计归档。
4. 鼓励学院充分利用社会、企业及其他合作单位资源,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特色劳动教育活动。
请各学院参照教育厅调研要求,认真落实劳动教育,完善劳动教育归档材料。同时请梳理本学院前期劳动实践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和困难、问题,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桃
电子邮箱:277790854@qq.com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情况调研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