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22-04-18发布:宋明点击:587



各部门、各学院: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启动,请按照《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评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 参评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其他非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研究内容不予受理。

2. 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1年1 月1日起,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2021年1 月1 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其它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

2. 参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4. 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50 元,由高教评估中心统一收缴至省高等教育学会。

上述材料请用纸质档案袋装订,并于6月2日前送至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中心校区行政楼A218室),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gjyj@xzit.edu.cn。

联系人: 唐华

联系电话:83105585,内线:5585;手机:13615100360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pdf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