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22-06-21发布:师环环点击:647

教务通知[2022]第50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需落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现象发生。

2.任课教师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19周,老生1-16周上课,22级新生第3周、7-17周上课,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实践教学周。

4.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前,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须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5.专业核心课不得超过两个班合班上课,鼓励单班授课;公共课禁止跨学院合班;专业选修课按学生自主选课的要求落实任务;艺术类课程可采用单元模式(每个单元模式不超过 4 学时)教学,但同一门课程或老师同一天不能连续安排 2 个单元。

6.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安排(老生按此表执行,新生课程按教学周灵活变动)

总学时

教学周次

周学时

32

      116

2

40

+

1—16

2

14

2

48

+

1—16

2

18周或916

2

72

+

116

4

58

2

7.工作进程: 

   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6月18日—6月20日

核对培养方案

各教学单位

6月21日—6月26日

录入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

6月27日—6月30日

编排课表

教务处

7月1日—7月5日

核对课表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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