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22-07-05发布:宋明点击:484

各部门、各学院:

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本年度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将紧紧围绕建设产业强市、打造区域中心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以需求为导向、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决策研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供借鉴和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申报单位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2.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一定数量研究样本、典型性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调研任务,同时调研成果被采纳借鉴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3.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4.支持35岁以下青年研究人员领衔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二、组织方式

1.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市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实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并推荐(盖单位公章)。为推动下放科研经费部分预算调剂权和使用自主权的落实,本类项目采取科研经费“包干制”,不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2.本年度拟立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财政支持资金实行分期拨付方式,立项当年拨付ω%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

3.鼓励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联合会与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4.各县(市)项目采取市县联合创新项目形式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3.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围绕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研究成果应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对相关工作有实践指导作用,有创新,可直接运用。

4.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立项一年内完成,立项当年1231日前,每个项目须提供中期研究成果,一般为4000字左右的决策参考;项目到期时需提供一篇20000字以上项目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合同要求提供的其他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报告应为对调研所得数据和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研究与分析论证基础上,提出的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对策与措施。

四、申报要求

1.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科技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它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58.218.157.201:8080/xuzhou)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化建设部

电话:83852410 联系人:仲 超   

六、我校工作安排

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2712日开网,请申请人87日前完成系统填写并提交。如遇填报问题及时联系科技处。

待科技处和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后,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纸质封面,平装订),汇总表(附件3,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于815日报送科技处,电子稿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赵耿昊、杨畅;

 点:中心校区 行政办公楼A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831078587858);

电子信箱:kycsk@xzit.edu.cn

附件:

1.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指南

2.软科学研究报告撰写要求

3.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