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州市市级推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按项目合同时间已满但尚未验收或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与验收依据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2020-2021年度立项的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4。
验收依据为任务书和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
二、相关要求
在项目实施中,涉及项目承担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 主要研究目标或关键考核指标调整,以及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须由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出申请(系统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经市科技局批准后方可调整。一个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相关审批材料(或自主调整审批材料)在项目申请验收时,须作为附件装订在验收材料中。
三、项目验收的基本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全部任务后,在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址: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并提交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二)纸质材料审批。科技处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签署审查意见后,将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资料报送市科技局审核;
(三)召开专家验收会。验收形式一般为会议验收;
(四)项目验收会后,网上提交验收专家委员会主任签字的《项目验收意见》、专家签名的《项目验收委员会名单》和项目组成员签名的《项目参加人员名单》扫描件(3 张表),并填写相应信息,申请验收证书。
(五)科技处报送纸质验收材料,验收证书逐级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下载打 印、留存(新系统);
四、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一)封面;
(二)目录;
1.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复印件;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
5.项目经费决算表或重大项目审计报告(20万元及以下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签字、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决算表签字盖章后扫描复制到word文档中上传;20万以上项目须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
6.项目所获单项成果、论文、专利等材料(包括样机或样品的图片与数据资料、单项成果鉴定报告、论文发表的有关刊物、期刊等、专利申请受理或专利证书);
7.其他材料(提供有关测试或检测报告、重大事项变更审批等);
8.验收意见(此部分内容在验收会召开后,再装订进材料)
8.1 项目参加人员名单(经本人签字)
8.2 项目验收委员会名单(经专家签字)
8.3 项目验收意见(经专家签字)
五、项目科研成果认定说明
(1)研究成果包括: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PCT 等;
论文:SCI、EI、中文核心、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等;
论著:取得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研究报告:结合项目研究内容提供的正式研究报告(软科学项目有格式、字数、查重要求),或在公开刊物、学术期刊、论坛等发表的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或研究报告;
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软件产品: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新产品(植物、农作物新品种)、新装备(装置)、新材料、 新工艺、新技术: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认定证书、鉴定报告、检测报告或查新报告等;
技术标准、规范:主持或参与撰写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或团体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引进或培养人才:包括被引进或培养人才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人才计划资助文件、引进或培养协议或聘用 (人事)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学术会议、培训:包括通知文件、参会回执或签到表、现场照片或新闻报道等;
新增产值、销售收入、利税: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其他考核指标: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应标注“徐州市***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且完成日期应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3)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完成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为准计算。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 5 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 3 位。
(4)论著、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如果篇幅过大,在验收材料中可以只提供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扫描件;原件在验收会现场由专家查验。
六、验收材料的报送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填写《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参照“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清单”装订验收资料(可用长尾夹夹起来,验收后装订最终版)。
注意:项目经费决算表需经财务负责人签章,注明日期;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验收意见模板初拟项目验收意见(附件3)。
项目负责人请9月4日前,报送以上验收资料一份用于科技处初审,初审通过组织开展验收会,应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4。
联系人:刘超,刘洁;
联系电话:83877935(7935);
联系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A208办公室。
附件:
1.封面及验收清单
2.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3.验收意见参考格式
4.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