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19-03-04发布:徐琪点击:559

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4日~310日。

二、报名对象

1.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2.结业需换发毕业证或申请学位证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三、报名要求

1.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附件1),学生均可报名重修;

2.学生所报课程应与本人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一致(课程号相同);

3.学生可根据本人课表空闲状况,首先选择便于跟班学习的同等课程进行重修报名;

4.因培养方案变更,课程不再开设,经所在学院、教务处批准,学生可申请重修相近或相似课程学习。

四、注意事项

1.学生重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重修选课指南(附件2),错漏不再增改;

2.严禁跨校区选课,跨校区选课结果不予承认;

3.学校会根据重修选课情况安排课程开班或者跟班学习(另行通知);

4.使用IE浏览器进行登录(其他浏览器兼容性差);

5.如多人共用设备,首次登录系统应查看系统主界面右上方学号及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异常,应“注销”并重新登录),完成选课后注销退出系统。

五、缴费说明

1.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重修收费标准为100/学分;报名学生于313日—317日通过手机银行或微信建行公众号自主缴费(附件3)。

2.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2:重修选课操作指南.doc

附件3:自主缴费说明.zip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