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18]8号)文件规定,学校将组织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18年以前(含2018年)立项的项目(附件1)。
2.应参加验收但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主持人须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报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批,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项目此次不能结项的,学校原则上将予以撤项。
3.省级及以上项目结项需提供《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可以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校级项目结项需提供《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可以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所有材料请按结题申请书、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结项材料封面见附件6(封面材料要求统一用皮纹纸做封面,校级项目不要求),预期成果最低要求见附件7。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省级以上项目主持人需进行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9年5月7日(周二)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结项材料,项目研究成果没达到预期成果最低要求的不要上报),电子版发送至:sjjxk@xzit.edu.cn(发送时请将邮件命名为:XX学院大创结项材料)。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