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19-02-04发布:李靖点击:593

    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重点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实施,实行择优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五份。项目附件材料不需要网上提交和装订上报,但应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核表》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
http://210.73.128.81),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且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
    2.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3月6日。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泉,赵节昌;
    联系电话:83877935,83689872。
    附件: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