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函》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19-04-02发布:李靖点击:613

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在年度生均拨款经费统筹安排。自筹经费项目无需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对同意转自筹的项目,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各学院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四、申报限额及材料报送要求等

(一)申报限额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项目的纸质项目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一份及《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集中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稿(按照“学院+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kyczk@xz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洁,权泉;联系电话:83877935(7935)。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