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19-12-16发布:徐琪点击:85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由开课学院(部门)组织安排,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协助安排考场。

  二、课程的考核要求

  1.《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中考核类型考试”的课程为考试课,注明“考查”的课程为考查课考查课可以在课程结束周内完成

  2.所有课程的考核内容及形式均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非试卷形式考试需报课程开设学院(部门)审批、备案。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l.试卷命题

  开课学院(部门)应按照徐州工程学院试卷格式,拟定难度、份量相当的两套试卷(A、B卷)。

  2试卷选取

  教务处从A、B卷中任意抽取一套印制,作为期末考试用卷,另外一套作为补考用劵。

  3试卷印刷保管

  开课学院(部门)填写好徐州工程学院文印中心印制单,于考试七个工作日(公共课十个工作日)将样卷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由教务处集中印刷、分装。开课学院(部门)妥善保管试卷,严防泄密

  4.试卷领取

  专业课取卷地点由开课学院安排,统考课取卷地点见附件。

 5.考试监考

  1)监考人员由所属学院(部门)负责安排并通知。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至考场。

  2)考试前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学习《徐州工程学院监考须知》,强调监考人员须严格执行监考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3)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如无有效证件,所属学院应开具有学生照片的纸质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4)监考人员应做好考试记录,填写相关内容,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交开课学院签收。

  6.缓考

  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办理缓考手续,并报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备案。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按旷考处理。

附件:2019-2020-1期末考试安排.zip201912.zip

化工学院19-20-1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