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十四五”科技规划前期专题研究课题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19-09-26发布:李靖点击:580

各部门、学院:

    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江苏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科技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新的起点上引领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省科技厅决定开展江苏省“十四五”科技规划前期专题研究,现就组织申报专题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专题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的科技规划前期专题研究课题共16项(附件1),申请课题须编制《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法人单位。

2、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3、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江苏省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5、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2个。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2个综合性课题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其他课题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3、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6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

五、我校工作安排

请项目申报人于10月1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6份(纸质封面,平装订),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苏省科技规划编制前期专题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