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栏目: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时间:2020-01-10发布:李靖点击:1562

各部门、各学院:

2020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限项要求与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2. 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定位要求。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月17日上午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评审后推荐上报的项目于2月21日完成系统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2月23日一式三份上报正式版申报书。

2.各学院上报申请书的同时需报送本学院的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 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指南(附件1)或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刘洁,权泉;联系电话:83877935。

附件:

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汇总表